當你準備以相親方式來娶福建新娘、湖南新娘、客家新娘等大陸新娘,又或是想要娶比較漂亮的哈爾濱新娘、大連新娘、瀋陽新娘等東北新娘,我們都可以提供優質與高成功率的相親結婚服務。
基本上,相親結婚娶大陸新娘相關手續有點繁雜,但是只要是透過我們的服務來娶大陸新娘,我們都會由專業工作人員提供完整的協助;以下,先簡單說明整個相親娶大陸新娘到大陸新娘來台灣居留共同生活完整手續流程:
與大陸新娘相親結婚:
1.戶籍謄本與離婚協議書:
有意娶大陸新娘的朋友,在與我們確認娶大陸新娘相關費用之後,就可以先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謄本五份;如果是離過婚的朋友,還需調出離婚協議書五份。
2.單身證明:
帶著戶籍謄本五份(離婚者,加帶離婚協議書五份),到各地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開單身證明!
3.前往大陸相親:
帶著單身證明等相關文件,看是準備娶福建新娘、湖南新娘、客家新娘等大陸新娘,又或是想要娶比較漂亮的哈爾濱新娘、大連新娘、瀋陽新娘等東北新娘,就到當地相親。
4.辦理無血緣聲明書:
在相親成功時,男女雙方談妥結婚聘金與辦理方式之後,就可以帶著女方身分資料,到到各地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無血緣聲明書;
5.大陸公證員協會或民政單位取件與驗證:
單身證明、無血緣聲明書的正本由單身男性攜帶前往大陸,副本會經由海基會寄往當地公證員協會,有些省分公證員協會,會再將副本逕寄當地民政單位;所以,要先確定相關公證書副本是否已寄達、寄到那(自行打電話與當地公證員協會確認),再前往該單位取件與進行驗證。
6.大陸結婚:
帶著雙方身分證件、女方戶口本,以及經過驗證的單身證明、無血緣聲明書到當地民政單位辦理大陸結婚手續,領取結婚證。
7.結婚證進行公證:
前往大陸涉外公證處,辦理結婚證公證手續;結婚公證書,由台灣單身男性攜回台灣,準備辦理其他手續。
大陸新娘來台手續:
1.海基會文書驗證:
男方於在大陸辦好結婚登記返台後,約20~30天時間,等結婚公證書副本寄抵台灣海基會,至海基會辦理驗證手續。
2.移民署服務站申請陸配來台團聚:
到移民署各地服務站填寫相關申請表,申請大陸新娘來台的入台證。
3.移民署專勤隊查訪及面談:
由移民署各地專勤隊,先至娶大陸新娘的台灣男方家中進行訪查。並視需要另外安排時間面談。
4.入台證正本寄至大陸:
通過移民署審查後,會拿到大陸新娘的入台證;用快遞將入台證正本至大陸新娘手中,讓大陸新娘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5. 申請通行證:
大陸新娘到公安單位入出境管理局申請通行證,約十四天核發通行證;目前都核發卡式通行證,有效時間為十年。
7.辦理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書:
大陸新娘入台後,即可申請依親居留,並可合法擁有工作權。故需先申請大陸新娘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書;先到派出所開立良民證(無犯罪記錄)再向公證處辦理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書。
8.大陸新娘來台團聚:
大陸新娘持入台證正本及"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購買機票。確定日期航班後就可以來到台灣團聚。
9.國境線面談:
大陸新娘抵達台灣機場後,要先向機場移民署報到,然後等待面談,面談通過後,入台證就會被蓋上"准許辦理結婚登記"的章。
大陸新娘在台灣居留共同生活:
1.台灣辦理結婚登記:
大陸新娘入台十五天內,持經結婚公證書與入台證等,一起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2.無刑事處分書文書驗證:
辦妥結婚登記後,至海基會辦理辦理無刑事處分書的驗證手續。
3.辦理依親居留體檢:
大陸新娘需至行政院衛生署指定醫院健康檢查。此報告表為申請依親居留必備文件。
4.大陸新娘依親居留:
持經海基會驗證的無刑事處分書公證書、體檢報告、入台證、通行證等至移民署服務站辦理(大陸新娘本人需本人親自到場)。大陸新娘入台後,可變更為依親居留,並合法擁有工作權。也可申請大陸新娘父、母來台探親。
娶大陸新娘流程或許有點繁雜,以上就是跟大陸新娘在大陸結婚、大陸新娘來台手續與大陸新娘居留證全部相關手續流程;只要你是透過我們的服務到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我們會由專業兩岸婚姻工作人員,來協助你來順利辦理相關手續,完成大陸新娘來台手續及全部流程,讓你所娶的大陸新娘能順利到台灣共同生活經營家庭。
但如果你是自己認識迎娶大陸新娘,或透過其他大陸新娘仲介迎娶,請你自行參考以上說明或詢問移民署辦理,因人員有限,我們並不對以上內容提供進一步的解釋說明,尚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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